长春市伊通河管理委员会伊通河城区段景区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 2024-12-19 13:39           浏览次数: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1205-FW01-F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伊通河城区段景区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服务要求中(三)服务要求:

1.乙方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所列条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证明书、税书登记证明原件等资料供甲方审查。乙方需在长春市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2022-2023年度物业服务定点采购名单中。

更正为:

1.乙方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所列条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证明书、税书登记证明原件等资料供甲方审查。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服务要求中(三)服务要求:

7.乙方要有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和生态保护区和大型城市河道及公园的管理服务经验(合作项目规模大于100万元,有业主和政府部门优评的优先考虑),熟悉城市河道及公园运转方式,会处理一般问题;并承担城市河道及公园安全管理、秩序管理、三防工作任务,并对乙方自己的景区管理服务人员个人行为、表现和结果负责。

更正为:删除本条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项目名称:伊通河城区段景区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JM-2024-11-01552

招标项目编号:20241205-FW01-F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服务要求中(三)服务要求:

1.乙方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所列条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证明书、税书登记证明原件等资料供甲方审查。乙方需在长春市市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的2022-2023年度物业服务定点采购名单中。

更正为:

1.乙方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所列条件,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证明书、税书登记证明原件等资料供甲方审查。

(二)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服务要求中(三)服务要求:

7.乙方要有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游览景区管理和生态保护区和大型城市河道及公园的管理服务经验(合作项目规模大于100万元,有业主和政府部门优评的优先考虑),熟悉城市河道及公园运转方式,会处理一般问题;并承担城市河道及公园安全管理、秩序管理、三防工作任务,并对乙方自己的景区管理服务人员个人行为、表现和结果负责。

更正为:删除本条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1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春市伊通河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2号

联系方式:0431-84946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万科翡翠学院61栋101室

联系方式:1559056532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经理

电话:1559056532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伊通河管理委员会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2号        

联系方式:0431-849465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高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15590565327            

联系方式:杨经理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经理

电 话:  15590565327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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