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变更公告编号:JYBGGG000830
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榕城十里智造走廊带产业配套工程(一期)市政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商务部分评分标准(15分)-企业业绩(5分)原“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完成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合同价≥10000万元的,每项得5分;10000万元>合同价≥5000万元的,每项得3分;5000万元>合同价≥3000万元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修改为“投标人近3年内(2021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完成过市政工程施工业绩,合同价≥10000万元的,每项得5分;10000万元>合同价≥5000万元的,每项得3分;5000万元>合同价≥3000万元的,每项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注: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竣工验收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未提供上述资料或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揭阳市榕城区仙桥街道办事处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