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晃侗族自治县鱼市镇鱼市前锋联合村。
2.2 建设内容:对新晃县产业开发区现有0.25万m?/d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至0.40万m?/d,污水排放标准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提高至一级A标准,建设尾水提升泵站1座,尾水排放管道2233m。建设内容包括:混凝沉淀池、水解酸化池、A2/0 生化池、二沉池、高效沉淀池、转鼓精密过滤、污泥浓缩池、接触消毒池、巴氏计量槽门卫室、对现有污水处理厂调节池、事故应急池、加药系统进行改造以及配套建设尾水提升泵站及尾水排放管道。
2.3 计划工期:120天(其中设计工期30天,施工工期90天)
2.4 招标范围:
新晃县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建设项目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采购及相关服务,具体范围为:(1)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人提供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完成本项目涵盖的所有建设内容初步设计优化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备案及后续相关服务(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施工现场等配合工作)等;(2)施工部分:包括但不限于经审查通过后的施工图上的全部施工工作内容及保修服务,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报审、报批、报建、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备案、移交等全过程承包,本次招标金额为22872454.75元(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2月31日(北京时间,下同)起,登录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联 系 人: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组其他成员:谭斌、向宁文 | |||
电 话: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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