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站街镇大棚户区改造项目(鲁村安置区二期)电梯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1-10 14:36           浏览次数:0

1.招标条件

巩义市站街镇大棚户区改造项目(鲁村安置区二期)电梯巩义市站街镇人民政府 河南芮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1 项目名称:

巩建公开【2022.3 建设地点:巩义市站街镇;

鲁村安置区二期2标段划分:个标段;

6,满足招标人要求

745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电梯制造商或者经电梯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许可项目为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等级];所投标电梯的制造商的资格要求同前款第 3..2 项要求。(注:同一个品牌只能由一家投标人参与投标)。

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4年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

53..1 企业近三年以来无重大质量问题、无重大安全事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以及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承诺);

53.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须符合以下要求:

(1) 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 2 家;

(2)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 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 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注册成为《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详见《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滚动屏幕“关于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入库登记的公告),202日上午9:00分至202日下午17:00 分在《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下载招标文件。(详见 公共服务-下载专区)。   

2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日9:00(北京时间),

5.3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携带CA密钥对本单位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备注:(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评标委员会不再对投标文件中涉及的相关资料原件进行验证。所有投标单位不需提供证书原件。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所有投标人登录“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远程开标大厅”后,及时登记开标联系人信息,其后应一直保持在线状态,确保投标文件解密、现场答疑澄清、多轮报价等活动能够正常进行(注:解密时间系统默认为30分钟未解密完成的话延时10分钟,40分钟内投标人未进行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巩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巩义市站街镇人民政府

巩义市站街镇

黄先生

0371-64426305   

河南芮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河南省巩义市华玺广场联 系 人:联系电话:监督单位:巩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邮政邮编:451200

联系电话/传真:0371-6436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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