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第四幼儿园专用材料活动用品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1-14 08:53           浏览次数:0

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第四幼儿园专用材料活动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怡丰路16号远洋广场13栋3316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4日 14点15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JC20250103-LDDSYEY0002

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第四幼儿园专用材料活动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2.479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服务需求

备注

1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第四幼儿园专用材料活动用品采购项目

1.0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2投标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3投标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六项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4投标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5投标公司没有为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3.6投标公司承诺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同意按投标无效处理(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及分包。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http://zfcg.sz.gov.cn/)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4日         至 2025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怡丰路16号远洋广场13栋3316

方式:线上投标咨询电话18824592601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4日 14点15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24日 14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怡丰路16号远洋广场13栋3316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

(2)采购文件澄清/修改事项:请投标人于截标3日前提出,并将书面文件原件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逾期不受理。如有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截标3日前将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在相关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及时关注。投标人因疏忽,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相关的澄清或修补、答疑情况,产生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重要提示:“提出采购文件澄清要求”不等同于“对采购文件质疑”,供应商提出的澄清要求内容如出现“质疑”字眼,将予以退回。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存在限制性、倾向性、其权益受到损害,需对采购文件进行质疑的,应在采购文件公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网下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第四十二条“供应商投诉的事项应当是经过质疑的事项”的规定,未经网下正式质疑的,将影响供应商行使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的权利。)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jcgcgw.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以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发布内容为准。

(4)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市政府采购活动的风险。

       (5)本项目不需要投标保证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第四幼儿园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龙东社区新井路12号        

联系方式:康主任/1738879859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聚诚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怡丰路16号远洋广场13栋3316            

联系方式:欧工/0755-848983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 话:  0755-84898332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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