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3-05 08:58           浏览次数:0


项目概况

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飞大道333号启迪协信4栋1320-1324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CZB-25008

项目名称: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人体成分分析仪采购项目,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以下其中一项资质:(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2)总公司或者分公司只允许一家投标,不允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授权函,以及提供总、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扫描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6.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8.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9.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投标人若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扫描件。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5日         至 2025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8:30至12:3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飞大道333号启迪协信4栋1320-1324

方式:线上或线下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17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泰然八路25号泰然科技园水松大厦8楼8B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网下采购项目。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必须备齐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和投标报名: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5)《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6)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答疑事项:投标人若有疑问,请于20250312日17:00(北京时间)前将对《招标文件》的疑问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送达我司或原件扫描发送至我司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如投标人不进行现场踏勘,视为了解现场):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4、凡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5、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招标代理机构网站(http://www.lccost.com/),采购人在以上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采购人恕不再行电话通知各投标人。

6、招标信息发布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深圳市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lccost.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福田区妇幼保健院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02号、101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755-8383366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龙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黄阁坑社区龙飞大道333号启迪协信4栋1320-1324             

联系方式:林工  0755-28701080    邮  箱:lccost2018@foxmail.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电 话:  0755-28701080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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