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环湖医院 天津市环湖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XCSD-2025-A-20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16 09:35           浏览次数:0

                           项目概况
                         

      天津市环湖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CSD-2025-A-200

项目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99.0万元

最高限价:99.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价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9999其他医疗卫生服务天津市环湖医院医疗废物处置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之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二)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20%的扣除。(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注: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2024年度或2025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投标文件中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二)投标人需在《天津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录》内,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三)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废物)》,且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01医疗废物,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投标人拟投入车辆的所属公司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医疗废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车辆为自有车辆,仅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即可)。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16日 2025年04月23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方式:为保证开票的准确性,建议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5年05月07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对小微企业产品给予20.0%的价格扣除;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环湖医院

  地址: 天津市津南区吉兆路6号

  联系方式:022-590658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园区梓苑路6号C座2幢215室

  联系方式:022-2371745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忠义

  电 话:022-23717450--801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

项目需求书.docx                        

天津信诚盛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16日  


联系方式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该企业最新招标